整件装 | 中包装 | 整件价 | 市场价 | 库存 |
0 瓶 | 0 瓶 | ¥0.00 | ¥0.00 |
香砂养胃丸 说明书
通用名称: | 香砂养胃丸 |
功能主治: | 温中和胃。用于不思饮食,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。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。一次8丸,一日3次。 |
剂型: | 大蜜丸 |
不良反应: | 尚不明确 |
禁忌: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: | 1.忌生冷油腻食物。2.胃痛症见胃部灼热,隐隐作痛,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。3.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,应去医院就诊。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长期连续服用,应向医师咨询。6.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成份: | 木香、砂仁、白术、陈皮、茯苓、半夏(制)、香附(醋制)、枳实(炒)、豆蔻(去壳)、厚朴(姜制)、广藿香、甘草、生姜、大枣。辅料为:淀粉、滑石粉、虫白蜡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;气微,味辛、微苦。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|
儿童用药: | |
老年用药: |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药理作用: | |
药物过量: | |
药代动力学: | |
贮藏: | 密封。 |
药品有效期: | 36个月。 |
执行标准: | 卫生部药品标准(96)第十一册WS3-B-2196-96 |
说明书修订日期: | 2011/8/15 |
总价: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