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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开灵口服液 说明书
通用名称: | 清开灵口服液 |
功能主治: | 清热解毒,镇静安神。用于外感风热时毒、火毒内盛所致发热、烦躁不安、咽喉肿痛、舌质红绛、苔黄、脉数者;上呼吸道感染、病毒性感冒、急性咽炎、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。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。一次20~30毫升,一日2次;儿童酌减。 |
剂型: | 口服溶液剂 |
不良反应: | 尚不明确。 |
禁忌: | 孕妇禁用。 |
注意事项: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。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成份: | 胆酸、珍珠母、猪去氧胆酸、栀子、水牛角、板蓝根、黄芩苷、金银花。辅料为蔗糖、倍他环糊精、薄荷脑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;味甜、微苦。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|
儿童用药: | |
老年用药: |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药理作用: | |
药物过量: | |
药代动力学: | |
贮藏: | 密封。 |
药品有效期: | 24个月 |
执行标准: | 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一部 |
说明书修订日期: | 2011/8/2 |
总价: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