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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开灵颗粒 说明书
通用名称: | 清开灵颗粒 |
功能主治: | 清热解毒,镇静安神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,烦躁不安,咽喉肿痛;及上呼吸道感染、病毒性感冒、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,一次1~2袋,一日2 ~ 3次。 |
剂型: | 颗粒剂 |
不良反应: | 偶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胃部不适。 |
禁忌: | 孕妇禁用。皮疹、过敏反应、局部皮肤反应患者慎用。 |
注意事项: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服;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。 5.患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成份: | 胆酸、珍珠母、猪去氧胆酸、栀子、水牛角、板蓝根、黄芩苷、金银花。辅料为蔗糖、倍他环糊精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浅黄色或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|
儿童用药: | |
老年用药: |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药理作用: | |
药物过量: | |
药代动力学: | |
贮藏: | 密封。 |
药品有效期: | 24个月。 |
执行标准: | 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一部 |
说明书修订日期: | 2015/12/11 0:00:00 |
总价:元